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:
为维持协会的正常运作,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所有会员单位必须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。经研究,决定于2014年3月20日起执行会员缴纳会费的规定,现将2014年会费收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取时间及范围
1、时间:2014年3月20日 至4月20日。
2、范围:凡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机构,自愿加入福田区艺术培训行业协会,自觉按照协会会费收取标准缴纳会费。
二、会费收取标准
根据会员单位不同级别,本协会按如下标准收取会费:
1、会长单位:3000元/年 2、副会长单位:2000元/年
3、理事单位:1500元/年 4、普通会员单位:800元/年
三、会费缴纳方式
1、现金缴纳(备注:现金存入银行会费的单位,注明单位名称,并将现金进帐单传真或原件送交协会换取收据)。
2、银行转帐
收款单位:深圳市福田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彩田支行
帐 号:1813014210001436
协会地址:福田区景田东一街2号 福田区文化馆504
联系电话:0755-83922851 传真:0755-83073803
深圳市福田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协会
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